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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我開始一人公司?

失業了四個月,談了幾個工作的面試,在過農曆年前拿到了三個offer:一個是綠色能源太陽能解決方案的國外業務、一個是電子業的商務開發BD,與我前一份工作性質接近、還有一個是光電業的產品開發部門主管,這個與我早期的工作內容相似。

然而,在談這幾個工作的過程中,我實在不確定,真的還要再找一份工作回去上班,真的是我想要的嗎?

這三個工作,我在談的過程中,就一點也沒引起我的興趣。是工作不好嗎?好像也不全是。薪資比不過前一份工作嗎?嗯,這的確是,三份工作給薪資都沒有前一份工作的給薪多,但產品開發的薪資也還行,產業也是我熟悉的。總覺得這三份工作,不管是那一份,就像是雞肋,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。

我到底想要什麼?我想過什麼的生活?我想作什麼樣的工作?…說實在的,很難有明確的答案。尤其,對一個年過40,中年失業四個月的男人來說。

我列下了三個,這四個月來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:

  • 如果不為一間公司工作,我能不能在市場上有生存的能力?
  • 我可不可以不要再用時間只換取一份收入?
  • 我能否為我自已工作?

在我寫下這三個問題之後,我對於「我不想要什麼?」以及「我想要什麼?」有更清楚且明確的答案。就在過農歷年前,拒決三份offer。決定展開一人公司的創業之路。

為什麼我要開始一人公司?

在我寫下上面這三個問題之後,我對於「我不想要什麼?」以及「我想要什麼?」有更清楚且明確的答案。就在過農歷年前,拒決這三份offer,決定展開一人公司的創業之路。

我要的不是一份工作,而是創造收入

過去工作十幾年期間,我在工作時常問自已一個問題:「如果公司營收100元,那我在這100元的貢獻是幾元?」

假設公司作了一筆生意收入是100元,成本60元,銷貨毛利就是40元,其中管銷費用占30元,假設沒有其它費用及支出,那麼營業利益就是10元,也就是筆生意幫公司賺了10元。而公司,付給我的薪水,占了管銷費用中的一部份。而薪水,就是等於或等價,我對這筆生意的貢獻嗎?或者說,我對這筆生意的實際貢獻是多少?又或者說,如果沒有這間公司的緣故,我自已能作成這筆100元的生意嗎?

這是我過往在上班時,常常自已問自已的問題。經驗了這次的失業,我深刻體會到:「如果不為一間公司工作,一個人應該也要有能在市場上生存下去的能力!」

能在某一個公司領一份薪水,就代表一個人具有在市場上生存的能力嗎?

我認為不是的。我認為最關鍵的是,是否有足夠的技能和經驗滿足市場的需求,並且能夠獲得足夠的收入來維持生計。

我想要不是一份傳統定義的「工作」,領一份薪水;

我想要的是經由我具有的能力,產出一定的成果,轉換成有價值的東西或服務,讓人願意付錢給我。這就是証明我能在市場上生存的能力。

這筆錢,是我創造的收入,是有人願意付給我的,而不是別人發給我的。

打破「上班以時間換錢」的邏輯

當一個上班族,產生收入的邏輯很簡單:公司付你一份薪水,買你的時間;你把時間賣給公司,換得一份薪水。

公司用錢買你的時間:在這件事情上,公司所擁有的錢是可多可少,錢沒了可以再賺,但是你的時間,過了就過了,時間是不可逆的。你在上班的產出,是公司的輸入,是為了創造更多產出,去賣給更多的人。而,你的上班時間,通常就只有一份上班的產出,供這間公司所用。

例如,我在前一份工作,我一加入公司,全心全意的投入,花了大把時間在工作上,還冒著染疫風險到美國參展、談了很多的商務合作案、開發出歐美第一筆訂單、到歐洲參展拜訪客戶在當地確診…這些都是上班的時間,付出了超過上班表訂的時間,捨去與家人小孩相處的時間。而公司給我的,就是每個月五號的薪水入帳。重點是,當公司不要你的時候,你失去了唯一一份收入。剩下的,什麼都沒有!

公司用可逆的金錢,買你不可逆的時間。

因此,我想打破上班用時間換錢這個邏輯。我不必再為了一份工作而犧牲自己的個人時間。當我開始自己的公司時,我可以自由地安排自己的工作和時間。我可以選擇專注於自己感興趣的領域,而不必受到其他人的限制和影響。我也可以自由地安排自己的時間,不必為了上班而犧牲自己的個人生活。

我可以把時間切分成不同成份,創造不同的產出,換得不同的收入來源;我可以把時間專注在一個產出上,利用不同的形式進行變現,創造多元收入。

總之,我不想用一份收入來為我寶貴的時間作定價。

為誰工作?

想透了上面兩點,我知道「上班」這個選擇已完全不適合我了。

我決定選擇開始自己的一人公司或創業。這是一個挑戰,但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。

創造力

在一個公司裡,有時候必須遵從公司的規範和流程,這可能會限制許多的創造力。但是,開始自己的公司時,就可以自由地發揮你的創造力,並且實現更多的想法。

挑戰性

開始一人公司也是一個挑戰。這非需要學習如何管理業務,如何與客戶溝通,以及如何獲得客戶。這些挑戰將使我有更多的成長和發展,並提高全面的技能和經驗。

擁有自己的品牌

當我擁有自己的公司時,我也擁有自己的品牌。我的產出、我的創作,就是自已的作品與品牌的累積。這意味著我可以自由地控制我的品牌形象和聲譽。我可以建立一個與我的價值觀相符的品牌,並在市場上建立我的聲譽。我的作品,由我創造;我的品牌,自已打造。

最小啟動成本

綜合上述思路,我決定用最小的啟動成本,以一人公司的模式啟動創造收入的旅程,打破賣時間換薪水的慣性思維,開始為自已工作。

結論

我非常明白,開始一人公司可能是一個完全不同以往的挑戰,但相信這也會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經驗。它可以讓我以最小成本啟動這個事業,獲得自由、創造力和挑戰性,並且擁有自己的品牌。

以上,是我展開一人公司的思考與決定,分享出來,也許我的經驗可以幫助你出決定。